以“合伙”为由实施诈骗?武陵公安破获一起诈骗案
2025-04-29 16:07: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周铃梅 付曼丽 | 点击量:880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铃梅 付曼丽)

2025年4月24日,武陵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彭某桥。

4月初,永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于1月22日至27日被彭某桥以合伙做生意为由诈骗3万元。接到报警后,永安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警情展开侦查。

民警将被骗资金返还受害人

经查,报警人陈某通过其母亲认识了做蔬菜生意的彭某桥,彭某桥谎称其有资源能和安乡县多所学校做送粉生意,于是邀请陈某合伙,后以生意谈好要交押金为由分三次找陈某收取转账3万元,之后便以多种理由搪塞推诿一直未推进生意,陈某怀疑被骗,遂报警。民警驱车前往安乡县学校以及安化县某米粉厂进行调查取证,均表示不认识彭某桥且从未与其做生意。查明真相后,民警立即对嫌疑人彭某桥展开抓捕。通过分析研判、循线追踪,4月23日,民警在三闾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将嫌疑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彭某桥如实供述了其以做生意为由诈骗陈某三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3万元被骗资金已返还至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编:周萌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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